反担保的效力范围,是反担保人对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范围,即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
除当事人在反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外,反担保的范围与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的范围相同,包括代偿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反担保权的费用。
除当事人在反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外,反担保的范围与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的范围相同,包括代偿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反担保权的费用。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