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关于姓名权法律规定具体如下:姓名权是公民自出生时,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且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关于姓名权法律规定有哪些,怎么规定
APP永久免费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