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如果当事人依法约定以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为管辖法院的,可由其约定的法院来管辖。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