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反诉期限是怎么规定的?1、民事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都可以提出反诉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六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2、反诉提出的时候,被告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3、反诉被受理后,举证期限需要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四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民事案件反诉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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