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山东青岛的土地若是被征收,被征收方可以获得的土地补偿金可能为几十万元。具体的补偿金数额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相加。《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依法批准土地征收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第十七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足额支付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附着物,并移交土地。第二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等。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编制年度土地征收相关费用支出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纳入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确保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及时足额到位。2、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因征收土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影响其居住的,应当保障其居住条件。
青岛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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