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访问网上办税首页,点击进入地税网上办税厅首页,点击涉税申请---证明管理类,输入纳税人税务管理码、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系统进入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
2、点击“证明管理---外经证申请“;
3、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中依次填写:
(1)外出经营地名称;
(2)经营方式选择“建筑安装“;
(3)申请证明有效期,注意起止时间最长不超过180天;
(4)点击“劳务地点“下方的“增加“按钮,增加一行应税劳务,填写应税劳务名称、劳务地点、劳务起止期限、合同金额;
4、填写申请表完成后,点击窗口左上角“申请表“旁的“附列资料“按钮,进行相关资料的上传工作。首先点击上传,随后点击浏览按钮,找到需要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所在目录,点选文件后,点击打开,确定文件的上传。(注意,上传文件限定为JPG或者PDF格式,且单一文件大小不超过5M),提交文件即可完成资料上传工作。电子文件的获取可以通过相机或者手机拍照以及扫描仪扫描等方式,上传资料的内容包括:合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
5、点击暂存成功后,点击提交,填写联系姓名、手机号码,确定即可完成外经证申请。
6、在暂存后、未提交之前,如发现申请信息错误可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操作“处点击“修改“或“删除“进行错误信息的修正。
2、点击“证明管理---外经证申请“;
3、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中依次填写:
(1)外出经营地名称;
(2)经营方式选择“建筑安装“;
(3)申请证明有效期,注意起止时间最长不超过180天;
(4)点击“劳务地点“下方的“增加“按钮,增加一行应税劳务,填写应税劳务名称、劳务地点、劳务起止期限、合同金额;
4、填写申请表完成后,点击窗口左上角“申请表“旁的“附列资料“按钮,进行相关资料的上传工作。首先点击上传,随后点击浏览按钮,找到需要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所在目录,点选文件后,点击打开,确定文件的上传。(注意,上传文件限定为JPG或者PDF格式,且单一文件大小不超过5M),提交文件即可完成资料上传工作。电子文件的获取可以通过相机或者手机拍照以及扫描仪扫描等方式,上传资料的内容包括:合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
5、点击暂存成功后,点击提交,填写联系姓名、手机号码,确定即可完成外经证申请。
6、在暂存后、未提交之前,如发现申请信息错误可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操作“处点击“修改“或“删除“进行错误信息的修正。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八条 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