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可以为精神痛苦的赔偿和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只有在过错人在一定情形下,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情形有: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法律怎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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