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结束后复工,公司调职降薪不合法吗

2023年09月27日10: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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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如发生上述情形,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持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或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女职工在怀孕以及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满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限自动延续至产假结束。但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或者女职工依法要求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的除外。
用人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报告编号:NO.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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