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否受理离婚协议的变更

2020年09月09日21: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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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不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