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保证责任是有期限吗

2020年08月11日00: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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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连带保证责任是有保证期限的,连带保证有约定期限的,按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