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委关于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管理规章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0年07月22日00: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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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防科工委
发布文号: 科工法(2001ぉ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ぉ,各军工集团公司,委管各单位:
根据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生产管理的需要和国防科工委“三定”规定,国防科工委自1998年以来,相继制定并颁布了一批有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行业管理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解和检查这些规章尤其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管理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切实推进国防科技工业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确保新体制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正常运行,经研究,决定集中开展一次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管理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为重点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重点及内容
(一ぉ检查范围包括:国防科工委有关内设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ぉ,各军工集团公司,有关军品科研生产单位和高等院校。
(二ぉ重点检查下列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合同审核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
3.《国防科工委关于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4.《关于加强“高新工程”质量工作的若干规定》;
5.《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产管理暂行规定》;
6.《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型号研制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三ぉ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规章的宣传贯彻情况,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及相关人员对有关规定的了解情况;
2.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及其人员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
3.各项法定程序和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
4.国防科工委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勤政情况;
5.贯彻执行武器装备管理法规、规章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二、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专项检查工作在委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由政策法规司和监察部驻国防科工委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ぉ分工负责,各军工集团公司协助配合。
此项工作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ぉ负责对本地区范围内军工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各军工集团公司协助并配合其对本集团所属单位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国防科工委组织进行重点抽查。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ぉ和各军工集团公司及委属单位的检查,由国防科工委负责。

三、检查工作的要求
(一ぉ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是了解和掌握有关规章的执行情况,分析研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管理规章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确保军品科研生产的顺利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不直接处理。
(二ぉ检查工作要有计划地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ぉ要根据检查的内容及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检查的内容要明确、具体,并尽可能量化,检查的面不应少于所在地区军工企事业单位的70%。
(三ぉ要本着精干、效能、便于工作的原则,组成检查组。检查组成员应当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遵守纪律,廉洁高效。
(四ぉ要深入实际,采用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规章实施的真实情况,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被检查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检查组的工作,积极提供真实情况和其他必要的帮助。
(五ぉ检查结束后,由各检查组组长主持,写出检查总结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检查工作的概况;对所检查法规、规章实施状况的总体评价;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对改进和加强执法工作的建议;对法规、规章本身需要修改、完善的建议等。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不回避矛盾。

四、检查结果的处理
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下列问题,由国防科工委政策法规司和监察部驻国防科工委监察局于检查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批准后执行:
(一ぉ对规章和有关管理制度本身存在的不完善问题,由政策法规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补充、修改。属于法规及政策性问题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
(二ぉ对贯彻执行规章不力的单位,通知其限期整改,国防科工委适时进行复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管理秩序的单位,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三ぉ对检查中发现的因不执行法定程序或弄虚作假造成损失,影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顺利进行的,或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规定交由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时间及进度安排
9月15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ぉ根据要求,成立检查组,研究制定本地区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送国防科工委。
10月中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ぉ组织对本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检查,写出检查总结报告并报国防科工委。
11月中旬前,国防科工委政策法规司和监察部驻国防科工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点抽查。
12月中旬写出专项检查总结报告,报委领导审查。
国防科工委
二00一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