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2020年07月23日23: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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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陕政发[2008]1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4年以来,全省持续开展为残疾人办实事工作,使残疾人的生活生产条件不断改善,生活质量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加大扶助残疾人的工作力度,省政府决定,2008年继续为全省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
一、对2万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对1000名盲人进行按摩和计算机专业技能培训
从扶贫资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各安排100万元,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2万名城镇和农村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85万元,实施“陕西省盲人阳光工程”,对1000名盲人进行按摩和计算机培训。
二、改善2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
中、省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省财政安排300万元),市、县按1∶1比例落实配套经费,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在年内完成2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危房改造任务。
三、完成147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的复明手术
省财政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对1225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补贴,同时为245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
四、为1000名贫困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
省财政安排105万元专项资金,为全省1000名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帮助他们改善听力。
五、为1000名贫困残疾人和200名贫困肢残患者免费装配假肢和免费实施矫治手术
省财政分别安排110万元和200万元专项资金,为全省10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大、小腿各500例),为200名贫困肢残患者免费实施矫治手术。
六、资助1000名残疾少年儿童入学和部分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入学深造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配合“扶残助学项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等扶残助学项目,在全省范围内资助1000名贫困残疾少年儿童入学,每人每年资助500元。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万元,建立贫困残疾学生助学基金,资助部分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入学深造,对今年考入大、中专的贫困残疾学生,按大学学生每人3000元、大专学生每人2000元、中专学生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七、为10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药物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4万元,实施“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全省10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服药救助。
八、对100名脑瘫儿童实施康复训练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对100名贫困脑瘫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提高脑瘫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
九、在30个城市社区和50个乡镇建设残疾人“温馨家园”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0万元,结合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和创建全省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活动,在残疾人比较集中、基层残疾人组织健全、服务设施完善的30个城市社区和50个乡镇建设残疾人“温馨家园”。
十、完善扶残维权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扶残维权行动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万元,巩固和加强省、市、县三级残疾人维权网络建设,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消除贫困残疾人在获得法律援助方面的各种障碍,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和服务。
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把对残疾人的关爱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反映在具体工作中,多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使广大残疾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全省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陕西作出新的贡献。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