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防汛指挥部:
2009年6、7月份,南方地区遭受了大范围暴雨袭击,局部灾害较为严重,江河洪水和城市内涝问题比较突出,抗洪抢险救灾形势严峻。我市降雨总体比较平稳,没有出现较大汛情。但在“6.8”、“7.13”等几次降雨中,城区部分道路仍出现了短时积滞水,部分房屋、低洼院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漏雨和进水,个别在施工地出现了渗水等险情。7月20日我市将进入主汛期,随时可能发生大范围暴雨和局地极端降雨天气,安全迎汛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现就主汛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报、预警和监测
气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气象预报、预警的质量,要紧盯每一场次雨情,对于灾害性天气过程做到不漏报、不错报,并及时预警,让全社会了解天气情况。
各防汛指挥部要高度警觉,贯彻“阴天就是预警、降雨就是命令”的要求,加强降雨和汛情的实时监测,要特别关注局部极端降雨天气,及时启动部门防汛应急预案。
二、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迎汛责任
各区县政府、各防汛指挥部主要领导,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迎汛工作的领导,高度警惕,强化安全迎汛意识;要强化应急管理,提前到位,靠前指挥;要亲自抓隐患消除,处处落实应急措施,落实到人;要自主防范,雨前部署、雨中督促巡查,果断转移遇险群众;出现险情,必须第一时间在现场指挥,及时报告。
三、加强值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主汛期期间,各防汛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一线指挥,关注天气变化和汛情发展。值班电话要24小时畅通,接到各类防汛信息后要及时处置。
交通、建设、房屋、水务、国土、轨道、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行业安全迎汛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大督察力度,消除各类隐患。气象部门要第一时间向以上各政府职能部门通报预报、预警信息。
四、加强灾情信息的报送
各区县、各防汛指挥部要严格把握灾情报送时限。发生灾情时,主要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本着“边抢险、边救灾、边报告”的原则,第一时间将初步情况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在救灾过程中,采取续报方式,将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因降雨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上报时限不得超过2小时。
对于迟报、瞒报、漏报、虚报影响救灾工作及时开展、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避险自救意识
安全迎汛的主体是广大市民。各区县、各防汛指挥部要结合天气预报、实时降雨,做好群众防雨、避险等方面的宣传,特别是城镇危险平房区、易积水院落、泥石流易发区、水库下游及险村险户等危及群众安全的重点部位,不放过每一次雨情,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各单位要明确新闻发言人,切实做好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
六、严肃防汛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
有雨预报或可能出现降雨时,各防汛指挥部要提前戒备,自主启动,主动抢险,确保现场到位及时,抢险措施有效。要严格落实责任,到岗到人,要严格执行督察,确保落实到行动上。
要严格执行市防汛指挥部的各项部署、命令和要求,务必做到令行禁止。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市防汛指挥部将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发布文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防汛指挥部:
2009年6、7月份,南方地区遭受了大范围暴雨袭击,局部灾害较为严重,江河洪水和城市内涝问题比较突出,抗洪抢险救灾形势严峻。我市降雨总体比较平稳,没有出现较大汛情。但在“6.8”、“7.13”等几次降雨中,城区部分道路仍出现了短时积滞水,部分房屋、低洼院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漏雨和进水,个别在施工地出现了渗水等险情。7月20日我市将进入主汛期,随时可能发生大范围暴雨和局地极端降雨天气,安全迎汛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现就主汛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报、预警和监测
气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气象预报、预警的质量,要紧盯每一场次雨情,对于灾害性天气过程做到不漏报、不错报,并及时预警,让全社会了解天气情况。
各防汛指挥部要高度警觉,贯彻“阴天就是预警、降雨就是命令”的要求,加强降雨和汛情的实时监测,要特别关注局部极端降雨天气,及时启动部门防汛应急预案。
二、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迎汛责任
各区县政府、各防汛指挥部主要领导,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迎汛工作的领导,高度警惕,强化安全迎汛意识;要强化应急管理,提前到位,靠前指挥;要亲自抓隐患消除,处处落实应急措施,落实到人;要自主防范,雨前部署、雨中督促巡查,果断转移遇险群众;出现险情,必须第一时间在现场指挥,及时报告。
三、加强值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主汛期期间,各防汛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一线指挥,关注天气变化和汛情发展。值班电话要24小时畅通,接到各类防汛信息后要及时处置。
交通、建设、房屋、水务、国土、轨道、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行业安全迎汛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大督察力度,消除各类隐患。气象部门要第一时间向以上各政府职能部门通报预报、预警信息。
四、加强灾情信息的报送
各区县、各防汛指挥部要严格把握灾情报送时限。发生灾情时,主要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本着“边抢险、边救灾、边报告”的原则,第一时间将初步情况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在救灾过程中,采取续报方式,将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因降雨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上报时限不得超过2小时。
对于迟报、瞒报、漏报、虚报影响救灾工作及时开展、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避险自救意识
安全迎汛的主体是广大市民。各区县、各防汛指挥部要结合天气预报、实时降雨,做好群众防雨、避险等方面的宣传,特别是城镇危险平房区、易积水院落、泥石流易发区、水库下游及险村险户等危及群众安全的重点部位,不放过每一次雨情,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各单位要明确新闻发言人,切实做好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
六、严肃防汛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
有雨预报或可能出现降雨时,各防汛指挥部要提前戒备,自主启动,主动抢险,确保现场到位及时,抢险措施有效。要严格落实责任,到岗到人,要严格执行督察,确保落实到行动上。
要严格执行市防汛指挥部的各项部署、命令和要求,务必做到令行禁止。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市防汛指挥部将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