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22日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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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赣农办字[2010]3号
各设区市农业(水产、果业、农垦)局(办),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全省农业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一0年一月二十日
全省农业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2010年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创业、富民兴赣为主题,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以服务重点龙头企业、重大农业项目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打造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最优创业环境为目标,激活农业创业主体,拓宽农业创业领域,强化农业创业服务,努力在提高全省农业系统行政审批效率方面有新的提高,在营造吸引投资兴业的环境方面有新的变化,在建立健全农业创业服务体系方面有新的突破,使全省农业招商引资规模和质量有新的跃升,为保持全省粮食总产、农民收入增长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增长率达到预期目标提供有效保障。
二、活动主体
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区)农业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三、工作重点
(一)培育“五支队伍”,激活农业创业主体。
一是培育一支农业企业家创业队伍。龙头企业是农业创业的骨干力量。要以农业产业化“双十双百双千”工程为抓手,鼓励和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龙头企业“二次创业”,通过收购、兼并、租赁、控股和承包等方式,壮大龙头企业的规模,提升龙头企业实力;通过开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完善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联结机制,提升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创业增收能力。要精心策划招商项目,拓展招商领域,创新招商方式,充分利用赣台、赣港、赣沪、赣粤四个平台,吸引一批国际国内一流加工企业的客商到江西投资兴业,使我省农业招商引资与农民创业互相促进、融合发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是要培育一支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创业的引领者。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培训,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要充分发挥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开展标准化生产、建设小型冷藏库和“农超对接”,推进规范化建设,做大做强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服务内容全、带动农户多、规范运作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带领农民创业,增加农民收入。
三是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种养专业户队伍。种养专业户是农民创业的示范者,具有敏锐的市场意识、较强的经营本领和农技推广应用的能力。要通过加强新型农民培训,加大农业补贴力度,支持帮助种养专业户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种养殖技术水平,发展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帮助他们变小业为大业,实现更大发展。
四是培育一支返乡农民工创业队伍。农民工是农业创业的主力军,具有思想观念开放、经济思维活跃、专业技能较强的优势。要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优惠政策等措施,鼓励引导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就近就业,实现从“转移输出一人、致富一家”向“一人返乡创业、带动一方致富”的转变。
五是培育一支农民创业指导员队伍。全面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依托厅属职业学院,加强对县乡农技推广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的培训,建立健全农技推广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体系,提高服务指导农民创业能力,为农民创业提供政策、技术和市场信息等指导服务。
(二)紧扣“四个领域”,拓展农业创业空间。
一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带动力量,具有增加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发挥农业资源优势的双重功效。要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优势产区集中,重点发展稻谷精深加工、冷鲜猪肉、水禽加工、水产品加工、柑橘及供港蔬菜商品化处理等,提高农产品加工深度、产品档次和质量安全水平;鼓励发展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推广适合家庭手工加工的项目,促进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增值和产地农民就地就近就业。
二是做大做强农业特色产业。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创业就业潜力,围绕粮食、柑桔、水产、生猪、水禽、茶叶、肉(奶)牛、蔬菜、食用菌、花卉等特色产业布局,大规模开展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化茶园、果园和蔬菜园,发展生态畜牧养殖小区,加快池塘标准化改造,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大力发展绿色(有机)食品,鼓励各类创业主体在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中创新业、建大业。
三是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促进农民就地创业和增收致富的朝阳产业。要立足各地农业特色产业和乡村自然、生态和文化资源,联合旅游、工会、教育等部门,积极争取加大投入,在全省创建一批优秀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园区,开展“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10条 精品线路推介活动”,引导城市居民到农村休闲度假、消费。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收费低于政府采购标准的“农家乐”(现代农业示范园),优先列入政府会议采购定点,引导政府部门把小型会议放到农村去开,促进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
四是鼓励发展农业农村服务业。加快发展农业农村服务业是扩大农业就业容量、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要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需要,大力培育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农业技术人才创办服务实体,积极开展良种良法推广、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跨区作业、沼气服务等生产性服务;利用国家加大对农村公路、汽车农机下乡、农村危房改造投入力度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农村运输业、农村建筑业;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运销大户,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增值,实现自主创业,服务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三)完善“六个平台”,强化农业创业服务。
一是完善政策服务平台。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委已出台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补贴办法,继续印制《2010年农业补贴政策明白卡》,发放到每户农民手中,推动政策宣传到户,充分调动农民创业积极性。同时,要深入研究农民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谋划和推动鼓励农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出台,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聚集,为农业创业发展提供强大推动力。
二是完善项目扶持平台。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围绕标准粮田、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种养业良种工程、动植物保护工程、农业技术推广,超前谋划和争取一批管长远、强基础的重大项目;要加快已开工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强项目管理,尽快投产发挥效益。在项目安排上,要打破所有制界限,只要符合申报条 件,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千方百计增加对农业创业的资金投入,力争使我省农业重大项目规模和资金总量有新突破。
三是完善融资服务平台。做大做强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争取注册资本达到2亿元,担保融资额达到10亿元,加大对我省龙头企业贷款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和培育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在企业改制辅导、上市申报、并购重组、项目融资所需办理的各项审批方面,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快企业上市进程。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扩大农户小额贷款投放。积极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完善试点方案,加大保费补贴力度,扩大覆盖面,提高创业者的抗风险能力。
四是完善技术、信息服务平台。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全力推进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重点推广畜禽清洁生产、秸杆沼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厂化育秧、动植物疫病防治、畜禽清洁生产、超级稻示范、棉花高产栽培、果品采后处理及加工、稻-稻-薯栽培模式等十大技术。加强“三电合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12316三农热线”功能,开通江西惠农短信服务平台,在江西农业信息网开设农业创业服务专栏,为创业者提供政策信息、技术信息、项目信息、农产品供求信息,开展农产品推介、项目招商、咨询投诉等服务。
五是完善农产品促销平台。认真筹办和参与中国(南昌)绿色食品博览会暨第二届中国江西农业博览交易会、第六届江西省名优农产品(上海)展示展销会等“五个展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实行农产品配送服务;开辟江西品牌农产品门户网站,拓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育1-2个特大型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在广州、深圳、上海等沿海城市设立农产品定点销售窗口,搭建市场销售平台。
六是完善权益维护平台。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成我厅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平台;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尊重和保障农民就业创业的各项权利。要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决纠正侵占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推进土地流转规范化服务试点,健全农村土地仲裁体系;开展对农民建房、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的专项治理;充分利用江西农业信息网“厅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和效能监测点等渠道,认真受理、严肃查处损害创业者利益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
(四)大力开展全省农业系统创业服务“十百千万”活动。即在全省建设10个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树立百名“全省农业创业明星”,组织全省农业部门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千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培训万名农业创业能手。
一是建设十个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积极争取农业部支持,加快推进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建设,开辟创业孵化基地。通过降低创业门槛,促进要素集聚,开展创业示范,吸引创业者进驻园区创业,解决创业者初始阶段的突出困难,把园区建设成为扶持农业创业的载体。
二是树立百名“全省农业创业明星”。开展“全省农业创业明星”评选活动,充分挖掘和推出农民身边的创业典型,集中宣传他们创业过程中的观念转变、曲折道路、成功经验和切身体会,充分发挥创业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农民创业提供成功案例和现实榜样。
三是组织全省农业部门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千家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在继续完善“办事直通车”服务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推广全省“151”助农兴粮挂牌服务活动的经验,建立省、市、县农业部门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制度,定期走访,听取意见,谋划项目,产销衔接,开拓市场,为创业者保驾护航。
四是培训万名农业创业能手。加强创业能力培训,创新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内容和模式,把培训资源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返乡农民工、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等各类创业主体倾斜,力争全年培训农业创业能手万人以上,提高农民创业就业能力。
(五)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创优服务农业创业的政务环境。
大力倡导服务之风,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把握服务重点,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争做服务型干部。大力倡导创新之风,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工作中敢于突破、敢负责任、敢于争取,努力建设创新型机关、争做创新型干部。大力倡导务实之风,强化为民意识,建立责任机制,努力建设务实型机关、争做务实型干部。大力倡导廉洁之风,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各项纪律,廉洁自律,努力建设廉洁型机关、争做廉洁型干部。
四、工作步骤
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2010年1月20日-2月28日)
认真组织学习全省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暨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支持创业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省农业工作实际,制定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省农业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对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10年3月1日-10月31日)
对全省农业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每项任务的牵头处室和配合处室,并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推动全省农业系统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考评(2010年11月1日-12月31日)
按照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收集资料,开展自查,认真整改,全面总结,严格考评,表彰先进,争取在省绩效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五、工作要求
创业服务年活动涉及面广、要求高,全省农业系统要持之以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务求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省农业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由厅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厅效能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建立厅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分管部门工作责任制,推动厅机关各部门的创业服务。厅机关有关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按照重点工作的任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抓好任务落实。省农垦办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省农垦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全省农业系统要把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作为巩固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好形势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把创业服务年活动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等省主要媒体和我厅《江西农业》、《江西农业信息网》、《惠农直播室》等宣传载体,组织“全省农业创业明星”专题报告会,大力宣传促进农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农业创业的先进典型,宣传农业部门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成效,让各项创业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省农村形成“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创大业”的浓厚氛围。
三要强化督查,注重实效。厅效能办要创新督查方式,充分运用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效能投诉、发展环境监测等四种手段,发现并解决创业服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不力的,要督促其及时纠正;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其认真整改,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顺利推进。
四要完善制度,务求实效。全省农业系统在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中,要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善于总结,及时将服务创业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提高,上升到制度层面,建立健全服务创业的长效机制。
附件全省农业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为推进全省农业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现将有关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任务分工
1.关于培育一支农业企业家创业队伍,以及发展农产品加工工作
牵头部门:农业产业化指导处
配合部门:市场处、农经处、粮油局、经作局、畜牧兽医局、水产局、外资办等
2.关于培育一支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
牵头部门:农经处
配合部门:粮油局、经作局、畜牧兽医局、水产局、农机局等
3.关于培育一支种养专业户队伍,以及做大做强农业特色产业工作
牵头部门:粮油局、经作局、畜牧兽医局、水产局、农机局、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局等。
4.关于培育一支返乡农民工创业队伍、一支农民创业指导员队伍
牵头部门:科教处
配合部门:农经处、畜牧兽医局、水产局、农机局、农技推广总站
5.关于建设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工作
牵头部门:农业产业化指导处
配合部门:计财处、外资办等
6.关于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工作
牵头部门:计财处
配合部门:外资办、粮油局、经作局、畜牧兽医局、水产局、农机局等
7.关于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工作
牵头部门:外资办
配合部门:计财处
8.关于完善政策服务平台工作
牵头部门:计财处、农经处
配合部门:粮油局、经作局、畜牧兽医局、水产局、农机局
9.关于完善项目扶持平台工作
牵头部门:计财处
配合部门:科教处、农业产业化指导处、粮油局、经作局、畜牧兽医局、水产局等
10.关于完善融资服务平台工作
牵头部门:农业产业化指导处
配合部门:计财处
11.关于完善技术、信息服务平台
牵头部门:科教处、市场处
配合部门:农技推广总站、信息中心等
12.关于完善农产品促销平台工作
牵头部门:市场处
配合部门:农经处、外资办、信息中心
13.关于完善权益维护平台工作
牵头部门:监察室、法规处、农经处、信息中心
14.关于树立百名“全省农业创业明星”工作
牵头部门:宣传处
配合部门:粮油局、经作局、畜牧兽医局、水产局、农机局等
15.关于组织农业部门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千家企业工作
牵头部门: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配合部门: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
16.培训万名农业创业能手
牵头部门:科教处
配合部门:组织人事处、外资办
17.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营造服务创业浓厚氛围工作
牵头部门:厅直属机关党委(宣传处)
配合部门:组织人事处、监察室
二、几点要求
(一)厅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责任,相关配合部门要通力配合,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制定出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分别于2月28日前报厅效能办。全省农垦系统活动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由省农垦办制定。
(二)厅各牵头部门要定期召集配合部门召开工作协商会、调度会,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牵头工作落实。
(三)厅各牵头部门如工作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厅效能办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