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报送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材料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21: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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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机产[2011]29号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

2010年以来,全国102个农机化示范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农办机[2010]22号)要求,突出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注重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着力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继续加大组织、技术和管理创新,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示范带动了区域农机化发展,特别是在探索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道路和建立农机作业能耗量化指体系方面有了开创性实践。但从总结情况看,仍存在着一些亟待完善和解决的问题。

一是个别省份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有所下降,少数示范区工作成效不明显。

二是部分示范区靠要思想依旧存在,不善于整合利用现有资金和政策开展工作。

三是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试点思路还不够宽,工作机制亟待完善。根据2010年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和各地意见建议,我部今年拟从深入推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试点、推荐宣传先进典型、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制定示范建设指导规范、研讨交流建设经验等方面继续推进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工作。为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现请你们组织上报以下工作材料:

1.示范区宣传稿件。根据各地2010年示范区建设总结,我司初步遴选出年度工作总结较好的部分示范区参考名单(见附件)。为更好地宣传这些示范区的工作成效和经验,现请进一步整理审定和报送包括参考名单在内的示范区宣传稿件若干篇。稿件要突出发展新意、突出结构布局调整、突出先导性技术亮点,要有数据支撑和案例支撑,一般性的工作可不在稿件中体现。每篇稿件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

2.已有示范区建设规范(标准)和省级示范建设规范。示范区建设工作已开展近四年,各地都探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建设方式、规范或标准。为使这些成果发挥更大的示范效应,现请各地收集整理上报各示范区已有的示范建设标准,以及已有省级示范建设规范等。

3.各示范区2011年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试点工作方案。全国农机化示范区是推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的先导力量,各地要高度重视,指导各示范区制定好年度实施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的基本思路、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调整优化动力机械结构、推进主要作物或养殖品种薄弱环节机械化、加快发展区域内丘陵山地机械化、创新农机农艺融合方式等方面科学制定工作方案。

请于2011年3月30日之前报送示范区建设规范(标准)和宣传稿件;

请于2011年4月15日之前报送各示范区2011年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试点工作方案。所有材料均以纸质文件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送我司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宋建武 电话 010-59192820 电子邮箱:njhcyc@agri.gov.cn

附件:2010年度工作总结较好的示范区参考名单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2010年度工作总结较好的示范区参考名单

1.华北地区(6个):北京市大兴区、顺义区;天津市宝坻区、武清区;内蒙古自治区商都县、三河种马场。

2.东北地区(5个):黑龙江省富裕县,黑龙江垦区红星农场、友谊农场;吉林省乾安县;辽宁省海城市。

3.华东地区(14个):浙江省诸暨市、义乌市、路桥区、余姚市;福建省建宁县、邵武市;安徽省蒙城县、庐江县;山东省滕州市;江苏省江都市、新洋农场;江西省高安市;上海市长江农场、松山区。

4.华中地区(4个):湖北省宜昌市、荆门市;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济源市。

5.华南地区(3个):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海南省琼海市;广东省丰收糖业有限公司。

6.西南地区(2个):重庆市涪陵区、秀山县。

7.西北地区(9个):青海省互助县、湟中县;陕西省三原县、临渭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暖泉农场;甘肃省武威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麦盖提县、新源县。

以上名单根据各地总结情况初步遴选,有可能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