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城土地使用税是多少

2020年07月23日23: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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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的最新消息,海原县城的土地使用税如下:

一等地段:东至东城路(含发改局、农行营业部、桥头);南至黎明路(以老回中北侧向西含职业中学和林业局);西至西门市场(以粮鑫小区南侧到西门市场、政府西街);北至保险公司(含一小范围内),税额为2元;

二等地段:除一等地段外所有范围,税额为1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