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住房算婚前财产吗

2020年07月10日21: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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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这个问题没有具体的答案,要分几种情况: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