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738号
国家大剧院:
你院院演文[2008]1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邀请西班牙玛利亚·佩姬舞蹈团一行31人,于2008年12月5日和6日演出《塞维利亚》;美国纽约詹妮弗穆勒现代舞团一行20人,于2008年12月13日至14日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北京市文化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738号
国家大剧院:
你院院演文[2008]1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邀请西班牙玛利亚·佩姬舞蹈团一行31人,于2008年12月5日和6日演出《塞维利亚》;美国纽约詹妮弗穆勒现代舞团一行20人,于2008年12月13日至14日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北京市文化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