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效力待定合同

2020年07月14日18: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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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解除效力待定合同也就是撤销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