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钱离婚怎么判

2020年07月29日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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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没有这两种情形时,一般法院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应予以返还。而且女方用彩礼钱在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家具、家电、汽车、首饰等财产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彩礼钱在离婚时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也不会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