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协议无效。而合伙债务是由合伙人承担的,所以退伙协议规定,合伙债务由单方承担时,该退伙协议无效。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二)意思表示真实;
-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 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