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和代表名额的决定

2020年07月06日23: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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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本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03年3月底以前进行换届选举,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对本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和代表名额作如下决定:
一、本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应在2003年3月完成,并在代表选出后的两个月内召开新一届区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二、本市各区县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
浦东新区450名
黄浦区270名
卢湾区198名
徐汇区296名
长宁区244名
静安区198名
普陀区288名
闸北区262名
虹口区284名
杨浦区334名
宝山区288名
闵行区265名
嘉定区228名
金山区230名
松江区230名
青浦区222名
南汇区260名
奉贤区224名
崇明县262名
共计503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