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湖政办发[2004]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市政府纠风办《2004年市政府纠风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2004年市政府纠风工作要点
市政府纠风办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004年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努力提高机关效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及减轻农民负担为重点,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宣传力度,坚持求真务实,加大查处力度,使纠风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一、2004年纠风工作的重点
(一)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巩固治理成果。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一费制”政策,尽早制订我市收费标准并报批,秋季开学时全面实行;严格执行规范收取赞助费和举办各类培训班行为的有关政策,坚决杜绝乱办班、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落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规范代管费开支。积极开展对教育乱收费的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
(二)继续抓好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相关制度。进一步扩大药品招标采购的品种,使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中的全部药品(国家特殊管理的药品除外)和临床普遍应用、采购量较大的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纳入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规避招标、违规操作、向企业乱收费等行为,保证招标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严格执行药品顺加作价的有关政策。三是严肃查处药品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发布虚假药品广告、非法经营药品、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四是大力纠正医疗服务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解决医疗服务中过度检查、过度用药、索要或变相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五是规范整顿药品流通秩序,严把准入关。
(三)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对农村税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继续抓好收费公示制、村级报刊限额制,严格涉农负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预防机制,防止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发生。
(四)继续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认真清理不合理收费,严肃查处向企业乱收费案件,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五)继续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进一步清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清理整顿收费站点,加强明察暗访,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巩固公路执法部门行风评议成果。
(六)加强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今年将根据省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开展对环保等系统的行风评议活动。
(七)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整治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等问题。
(八)进一步落实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治理政策。
(九)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好乱着装的清理整顿工作。
二、工作要求
2004年,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形势,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路子,圆满完成今年纠风工作各项任务。为此,要务必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增强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做好纠风工作的自觉性。各地、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纠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纠风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扎实工作,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二要认真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卫生局、农业局、经委、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要分别对所牵头负责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措施,积极组织实施。各参与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治理工作整体推进。各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根据2004年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对本系统的纠风工作和行业作风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纳入业务管理和各项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中。各级纠风办要注意综合汇总分析,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充分调动各责任部门的积极性,确保纠风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三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纠风工作。今年的纠风工作项目多、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要分清主次,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纠风工作。各部门要根据具体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要抓住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务求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
四要标本兼治,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重在治本的方针,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调查研究,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从体制、机制和制度等方面,探索各种不正之风产生的根源,修订、完善本部门和行业的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树立创新意识,用新的理念、观点和方法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狠抓正反两方面典型。各地、各部门要在工作中注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先进典型、事迹和取得的工作成果要及时宣传,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对纠风工作的信心;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处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要重视和支持新闻单位对纠风工作尤其是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自觉地把纠风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推动纠风工作不断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