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产假国家规定2020

2020年07月07日0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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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云南产假在国家规定98天的基础上延长60天,所以云南产假一共是158天。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