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约劳动合同不必开具虚假离职证明。依据我国劳动法律制度,劳资双方均须遵守合法的程序及法定依据行事。当用人单位选择解约时,其需具备法定理由,例如员工有重大违纪、不胜任岗位等行为,同时应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或先行告知。反之,若员工决定辞职,也必须提前向所在单位通报(试用期间提前三日,转正后则提前三十日)。离职证明应准确陈述劳动关系的实际结束状况,包括解约原因、解约日期等关键信息。开具虚假离职证明不仅违背了基本的信用原则,而且可能引发法律风险。若用人单位发现离职证明作假,将有权以之为由质疑解约劳动合同的有效性,甚至可能面临法律追责。因此,我们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依规地完成离职手续,并取得真实有效的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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