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合同无效后,不必解除其效力。因为解除行为必须基于有效合同为前提条件。无效合同事先无法律约束力,因此亦无需解除。根据《民法典》,以下五种情况,足以导致合同归于无效:(一)一方当事人故意欺骗、威胁,损害了国家利益;(二)双方当事人恶意勾结,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三)以正当方式为掩饰,行非法目的;(四)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实际判案过程中,对合同无效性的认可需严格遵循上述法律原则,不可擅自扩大合同无效的范围,以保证交易环境的稳定与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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