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字离婚可否解决?

2024年06月28日18: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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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一方拒绝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则需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欲离婚人士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递交结婚证、身份证明文件、户口本、诉状以及副本以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若被告居住地与常驻地不符,常驻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经过法院审查后,如认定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将做出离婚判决。
以下情境可视作夫妻情感破裂:
(1)人品恶劣,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嗜赌成性、吸毒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