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配:房产证未署女方姓名

2024年06月28日08: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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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列女方姓名之房产证书,在离婚案件中被视作男方个人资产,归属男方;
但若此房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否则即便仅有男方姓名,亦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离婚时,双方可自行商定房产分配方式,如无法达成共识,将由法院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