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变更的登记流程是怎样的呢?

2024年06月28日08: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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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协议书能否进行修改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和处理:
首先,在双方正式申请离婚登记之前,原先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尚未具备法律效力。
在此阶段,夫妇二人仍然享有自由决定的权利,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对原有的离婚协议书进行修订,即重新拟定一份新的离婚协议书。
其次,当离婚登记手续顺利完成之后,如果当事人希望更换离婚协议书或者对其中的条款内容进行调整,那么婚姻登记机构将不会予以受理。
但是,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任何一方存在刻意隐瞒、转移财产等不当行为,或者想要改变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他们仍有权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