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单方擅赠共有财产可否撤销

2024年06月27日18: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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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妇享有共同财产的同等处置权,对于日常所需之用的财产处理,任一方皆可自行决策。
然而,对于重大财产处置,需经双方共识达成。
若无配偶同意,私自将共有财产赠予第三人,即是对另一方权益的侵犯。
倘若受赠者已知悉该赠予未经共同同意,仍接受赠予,那么被忽略的那一方可申请法院宣布该赠予违法并请求其归还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