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有独资公司清算成员的选取标准

2024年06月26日18:47:09
APP永久免费入口

关于清算小组的组成,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担任清算员;
而股份有限公司则交由董事或股东(大)会选定的人选负责。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设立清算组,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指派专员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偿工作。
人民法院应立即予以落实,确保清算工作顺利启动和执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