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启动后,法人债权人应如何申报债权?

2024年06月26日18:34:06
APP永久免费入口

清算程序启动后,债权人须于收到清算组通知后30日内申报债权,阐明债权金额及是否附带担保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若未收到通知者,应自清算组公告日起45日内进行申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