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时职工工资如何处理

2024年06月26日13: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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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企业破产法》之规定,破产程序中,破产财产先于清偿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之后,首要保障劳动者权益。
故而,当偿付完破费破产及共益债务后,剩余资金将率先用于补发拖欠职工的工资,以及医疗、伤残补贴等各类福利;
并确保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得以足额缴纳;
同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亦须优先兑现。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