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的定金与订金有何区别

2024年06月22日08:38:22
APP永久免费入口

在房产交易环节,"订金"和"定金"具有明显区别:
首先,“定金”是一种在签署、履行及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时起担保作用的款项,具有重要地位。
若收受方无法按约履行,需以双倍金额赔偿;
反之,支付方未履约,则丧失索回定金的权利。
其次,“订金”不具保函性质,无论哪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均无须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