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的组织机构有哪些

2024年08月23日08: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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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之架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会”三大部门构成。
首先为股东大会,乃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其次为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及运营中心,由5至19名董事组成,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设有董事长一职。
若董事长获董事会授权,可在董事会休会期间代行部分职权。
最后为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及适当比例的员工代表组成,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监事会可选举一位召集人,其议事及表决方式均依公司章程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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