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签合同,单位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08月09日08: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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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员工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自雇佣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双倍薪资及经济补偿;
若超出此期限但在一年内,用人单位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同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