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分割

2024年08月08日18: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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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赠之财产,除非赠与合同有特别规定,否则为夫妇共享。
因此,若房产赠与发生于此阶段,则视为共同财富。
该房产之所有权,不可因更名至单一方名下而独占其全部。
至于共有房产,双方可协议分属,无法达成一致时,法院将按下列方式处理:
(1)双方皆主张所有权且愿竞价获得者,应予许可;
(2)一方主张所有权,法院将委托评估机构以市场价格评估房产价值,得权一方需向对方支付相应补偿;
(3)双方均未主张所有权,法院将依法拍卖或变卖房产,并依所得款项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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