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2024年08月08日13: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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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先履行债务权利的一方,在确凿证据支持下,可中止履行行为:
(1)经营状况恶化为重;
(2)转移或抽逃资产,逃避债务;
(3)商业声誉严重受损;
(4)存在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况。
若无确凿证据而中止履行,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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